根据《关于开展安康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4年师德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安康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校发〔2021〕159号)和《《安康学院教师师德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22〕92号)文件精神,现将数统学院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和师德考评工作安排如下:
一、2024年度考核工作安排
1.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成波
成员:储玖琳、杨高翔、徐龙华、何晓燕、董婷瑜、王秋芬、杜贵春、张永亮、黄兆霞、王昭海
纪检监督:刘佩
秘书:何晓燕
2.考核时间范围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3.年度考核人员范围及推荐优秀指标分配
年度考核人员范围为除数统学院处级干部(实职)、2024年新进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共28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辅导员由学工部单独组织考核。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数统学院优秀指标4人。
4.考核时间、方式及程序
考核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被考核人员2024年12月24日前填写《年度考核测评表》并发至何晓燕。
考核方式及程序:
(1)个人述职;对个人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汇报;
(2)民主测评:全体教职工根据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投票;
(3)确认格次:由学院考核工作小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确定初步等次;
(4)公示上报:考核初步等次结果在内网公示3日,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等次,12月30日将相关材料报送人事处;
(5)系统填报:2025年1月9日前参加考核人员在人事系统中完成填报并提交,10日前负责人审批考核登记表。
二、2024年度师德考评的工作安排
1.成立师德考评工作小组
组长:储玖琳、成波
成员:杨高翔、徐龙华、杜贵春、张永亮、黄兆霞、王秋芬、齐丽英、郭楠楠、王昭海、何晓燕、董婷瑜
纪检监督:刘佩
秘书:何晓燕
2.考评原则
师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3.考评标准
根据《安康学院教师师德考评工作实施办法》(校党发〔2022〕92号),师德考评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4.考核考评人员范围及优秀指标分配
师德考评人员范围为数统学院所有在岗在册人员37人,优秀指标1人。
5.考核时间、方式及程序
考核时间:2024年12月25日。
考核方式及程序:2024年师德考评采用个人总结、综合测评、学院师德考评工作小组综合评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与学校审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个人总结:教职工请于2024年12月24日前在人事系统中填写《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并提交。
(2)综合评议:全院教师根据各教职工的师德师风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打分,打分按照百分制赋分。
(3)确认等次:学院师德考评工作小组根据全院教师综合评议分数及优秀指标数量给出考评等次建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结合教职工个人总结和工作小组确定的考评等次建议确定考评等次。
(4)公示上报:考评等次结果在内网公示3日,若无异议予以认定。
6.报送材料
请各位老师于2024年12月24日前将《安康学院教职工师德考评登记表》报送至院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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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附件1:数统学院年度考核人员名单
郭全寿、王昭海、何晓燕、杜贵春、郭 芳、齐丽英、胡纪华、黄兆霞、孙 珍、汪明星、王秋芬、武海辉、宋丽影、张永亮、郭楠楠、向 波、王芮婕、夏 雯、朱云飞、王明华、王小亚、卢 欣、鲁星星、程 鑫、马 艳、高文哲、王 英、强海漫